信息内容
区域地质调查技术方法
01
遥感地质解译
遥感地质解译的目的是运用遥感影像的宏观性、连续性和多光谱优势,对区域构造样式、地层分布、岩石类型、地形地貌和地质环境等信息进行提取,增强调查的预见性和针对性,提高调查精度和效率。对于解译标志清晰,解译效果好的地区,在野外地质验证基础上,可用遥感解译路线替代地质观测路线。
02
剖面测量
剖面测量目的是确定不同地质体的岩石组合、结构构造,建立各填图单元空间接触关系及其组合、顺序,建立构造格架,为填图单元划分与完善、基础地质问题解决奠定基础,提高地质体形成时代、形成环境属性认知。
03
路线地质观测
路线地质调查是沿地质观测路线进行系统的观察和研究,目的是全面控制调查区所有地质体和主要构造形迹的空间展布形态及其分布规律。
04
地球物理调查
地球物理调查目的是查明填图区地球物理特征,推断、解释各种异常,结合工程资料和地质模型,对覆盖层或隐伏基岩地质、构造特征进行定性和定量的解释,了解重要地质体和构造边界的深部延伸特征和关键地质体的深部形态。
05
地球化学调查
地球化学调查的目的是分析岩石、土壤、水系沉积物中化学元素迁移、分布、富集的规律及其与基岩、构造、矿化和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为揭示区域地质体物质特征和研究地表作用过程提供地球化学依据。
主要方法是根据调查区地球化学景观条件、覆盖情况及覆盖层发育特点和前人工作程度,视情况选择适用的方法开展面积性地球化学调查和不同比例尺地球化学剖面测量。
在基岩出露或残坡积物分布地区,水系发育的以水系沉积物测量为主,水系不发育的以土壤测量为主。在准平原、盆地周边、山前地带等野外工作方法不成熟的特殊景观地区,鼓励选用新方法、新技术开展地球化学调查示范。
在此类景观地区开展方法试验,证实方法有效之后再开展面积性调查。鼓励探索采用新方法、新技术揭示深部物质组成架构、新生地壳的分布及成矿地质背景。
06
工程揭露
工程揭露目的是通过工程揭露揭示覆盖层及基岩地质构造特征,验证物探推断解释成果,追踪和圈定地质体的重要接触关系、厚度变化和空间分布特征。活动构造区重点确定活动断裂性质、活动期次及古地震活动周期等特征。
主要方法是在充分利用自然露头和人工露头基础上,根据不同填图目标部署钻探、槽探等揭露工程。揭露工程应与地球物理调查工作相结合,形成物探-钻探-地质联合剖面,对重要地质边界可视情况适量部署钻孔追索。
基岩区槽探和钻探以揭露和验证重要地质体深部延伸为目的。覆盖区钻探工作部署以揭露和验证第四纪覆盖层组成、结构、层序建立和地层划分为主,部分要兼顾下伏前第四系基岩类型及重要边界的揭露和验证。
矿区地质查技术方法
01
遥感地质调查
矿产遥感地质调查的目的任务是初步了解调查区地层、岩性、构造、矿物蚀变异常分布特征,构建地质要素空间格架,圈定找矿有利地段,提取和分析不同尺度地质环境相关要素,为矿产地质调查提供先导性、基础性的地质资料。
02
矿产地质专项填图
主要目的任务是大致查明含矿地层/岩体、构造特征以及与成矿有关的建造、构造、矿化蚀变带等分布和特征,填(编)建造构造图,为矿产地质图编制、物化探异常解释、成矿规律研究、找矿靶区圈定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提供基础地质资料。
03
物探
物探目的任务是大致查明调查区地球物理特征,圈定物探异常,为分析成矿地质条件、解决重大地质问题、圈定找矿靶区和评价资源潜力等提供地球物理依据。
04
化探
化探的目的任务是基本查明调查区元素地球化学特征,圈定化探异常,为研究成矿地质条件、圈定找矿靶区、评价资源潜力、分析环境影响等提供地球化学依据。
05
钻探
钻探的任务是了解矿(化)体以及与成矿有关的建造、构造的分布和延伸,评价重要异常和找矿靶区,检查验证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深部解释推断认识,获取深部矿产地质信息,为提交新发现矿产地、评价资源潜力等提供地质依据。
水文地质调查技术方法
01
遥感地质调查
按照地下水系统或地表水流域进行部署,遵循前期技术准备→初步解译→建立野外解译标志→详细解译→野外验证与同步解译→再解译再认识的工作程序;应在预研究阶段完成初步解译,为预编图及设计编写提供基础资料;
应在实施水文地质测绘前完成详细解译,为水文地质测绘提供有用信息,并在水文地质测绘中丰富解译标志,验证解译结果;遥感影像宜采用卫星图像和航空相片,遥感影像数据分辨率应不低于15m;
遥感解译应进行影像质量鉴定,搜集不同地质体的光谱特征资料,建立地质、水文地质、环境地质直接和间接解译标志,提高解译质量;对水文地质问题及与地下水有关的环境地质问题研究有重要指示意义的特殊影像,宜选定重点地区进行多时相遥感资料的动态解译分析。
02
浅钻
在平原区,应根据包气带结构和岩性调查需求,开展槽型钻、洛阳铲等浅钻工作;在地下水埋深较小的地区,浅钻控制深度应达到地下水位,在地下水埋深较大的地区,浅钻控制深度应根据调查工作实际需求和钻探技术条件确定。
03
水文地质试验
包括稳定流抽水试验、非稳定流抽水试验、分层抽水试验、简易抽水试验、微水试验、试坑渗水试验、示踪试验等多种类型的试验,每种试验都需要按照特定的要求进行。
工程地质调查技术方法
01
遥感地质调查
开展土地覆盖类型、地形地貌、地质构造、地层岩性、水文地质等工程地质条件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以及地质灾害和不良地质作用等要素的遥感调查和解译工作,编制工程地质遥感解译图;遥感技术要求参照《区域地质调查中遥感技术规定(1:50000)》(DZ/T 0151—2015)执行。
02
工程地质测绘
制作野外工作手图。条件允许时,应使用工程地质调查野外数据采集系统,在地形、地貌图及遥感影像地图上制作电子版的工程地质草图,比例尺应为1:2.5万及更大比例尺。
也可以按照相同要求编制纸质版的工程地质草图。正式测绘前,应预先实测代表性地质剖面,建立典型的地层岩性柱状剖面和标志,确定工程地质填图单元。
03
地球物理勘查
工程地质调查中,物探方法的选择应根据物性参数、基本原理、适用条件、场地条件及调查的要求综合考虑。对于较复杂的地质问题,以采用综合物探为宜。
04
工程地质钻探
钻探的主要任务是查明地表以下地质结构,岩土体的性状、厚度、埋藏深度、分布范围以及水文地质条件等,并为采取试验样品,进行野外测试提供条件。
05
山地工程
山地工程的任务是了解岩土层界线、破碎带宽度、构造现象、岩脉宽度及延伸方向、包气带结构、地裂缝和滑坡等特征,并采取岩土样品。
环境地质调查技术方法
01
遥感调查
调查中应充分采用遥感技术,通过遥感图像(或数据)解译提取和分析反映调查区内地质环境特征的各种信息,获取各种环境地质参数,解译环境地质条件和研究环境地质问题,编制相应的遥感解译图件,提供遥感解译资料。
02
地面调查
根据调查区环境地质条件和人类工程经济活动特点,确定重点调查地区和需要重点调查的环境地质问题。
根据已有工作程度的不同,确定不同地区工作程度要求,即实测、编测或修测;野外调查前,应在调查区或邻区选择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和环境地质问题有代表性的一个或几个地段,实测地质剖面,建立典型标志,统一工作方法。
野外调查中,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遥感解译成果,通过野外调查和遥感图像解译成果的野外验证,加强地面调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成果质量和效率;
地面调查手图采用的比例尺应比实际调查精度大一倍或以上;观测路线的布置以穿越法为主,对环境地质问题采用穿越法与追索法相结合的调查方法。
03
地球物理勘探
物探技术主要用于危害或规模大型及以上的重要环境地质问题调查,在遥感图像解译和野外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与其他方法合理配合使用。工作前必须充分搜集利用以往的物探成果资料,尤其是航磁、区域重力、电法、区域地震剖面等资料;
应根据调查任务的实际需要,通过对工作区地形、地貌、交通、工作条件的实际踏勘,并根据已知的地球物理条件及探测目标体的几何尺度,决定可以采用的物探方法;对于单一方法不易明确判定的或较复杂的环境地质问题,须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方法组合的综合物探;
野外工作前,应根据调查设计书提出的任务,对照有关物探规范,编制物探设计书,或在调查设计书中列出物探工作设计的专门章节。
物探设计书的内容一般应包括:工作目的任务、工作区概况、地质与地球物理特征、工作部署和技术要求、工作计划和生产管理、预期提交成果等部分,并附物探工作部署图。
04
钻探
钻探工作主要用于危害或规模大型及以上重要环境地质问题调查,以了解环境的岩、土、水体特征,查明探测目标的位置、规模、物质组成,进行现场试验和采样测试,分析环境地质问题的形成条件;
钻探一般应在地质调查和物探工作基础上进行。应根据环境地质问题类型、规模、性质和环境地质条件复杂程度和欲探明的具体问题合理选择钻探类型和投入工作量。
应充分利用已有的钻探资料,尽可能减少钻探工作量。每个钻孔必须目的明确,尽量做到一孔多用,必要时可留做监测孔;钻探控制工作量,根据不同地质地貌单元、拟探明的环境地质问题复杂程度、调查精度确定。
05
山地工程
槽探、浅井工作,主要用于危害或规模中心以上的重要环境地质问题调查,以查明探测目标的规模、边界、物质组成,进行现场试验和采样测试,分析环境地质问题的形成条件;
探槽、浅井应配合野外调查同时施工,其规格和施工等有关技术要求按山地工程的有关规范规程执行;各探槽、浅井应及时进行详细编录,除文字描述记录外,尚应制作大比例尺(一般为1:20~1:100)的展视图或剖面图,以真实反映各壁及底板的地质特征、取样位置等,对重要地段尚需进行拍照或录像;
探槽、浅井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回填,如需留作监测,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以防出现安全事故。
生态地质调查技术方法
01
遥感调查
根据调查内容和所选用的遥感图像的可解性以及所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确定遥感解译和生态信息提取内容。
遥感解译内容一般应包括森林、草原、湿地等空间分布、类型及其动态变化,生态地质问题及其影响因素;生态信息提取内容主要包括植物盖度、净初级生产力、叶面积指数和植被类型分布等信息。
根据工作区情况,确定数据源,一般情况下,应选择云雾覆盖少(云量小于10%)、多时相、可解译性强的遥感数据。
02
地面调查
应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遥感调查成果,加强地面调查工作的针对性,提高成果质量和效率;根据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存在的主要生态地质问题,采用实测、修测或编测的方式开展调查;应在调查区或邻区选择有代表性的生态-土壤-水-成土母质-岩石剖面,建立典型的标志,统一工作方法。
观测路线的布置以穿越法为主,路线穿越应垂直于植被类型或地貌类型最大变化方向,尽可能涵盖不同的生态地质类型。
根据调查区生态地质条件的空间分布和复杂程度以及要素的遥感可解译程度,对观测线路进行优化部署,一般情况下间隔2000m左右,生态地质条件复杂且遥感可解译程度差的地区观测线路间隔在800~2000m之间,图幅总的调查线路长度在80~300km。
03
剖面测量
选取代表性的地段开展剖面测量,重要的生态地质类型应有1~2条测量剖面予以控制,测绘精度宜为1:500~1:2000;
采用浅井、浅钻等形式予以揭露、观察、测量生态地质现象,系统进行岩石-风化壳-土壤-水体-植被采样工作;对不同地质、地形地貌、生态、土壤等生态地质信息进行拍照或录像,绘制生态地质剖面。
04
地球物理勘探
充分搜集利用以往的物探成果资料,在遥感图像解译和野外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与其他方法合理配合使用,采用适当的地球物理方法,开展重要生态地质问题调查。
05
钻探
钻探工作主要布置在岩溶石山区和湿地分布区。岩溶石山区主要查明岩溶发育条件,特别是表层岩溶带的发育规律、地下径流、裂隙溶洞等。
湿地分布区主要查明水文地质条件、沉积物结构和组分;岩溶地区钻探深度应达到表生岩溶带底部或至可溶岩/非可溶岩接触面。湿地地区钻探深度应达到潜水含水层底板(第一个连续黏土层)。
地质灾害调查的基本方法
01
遥感调查
在一般调查区开展地质灾害调查时应以空间分辨率不小于5m的多光谱遥感数据为主。在重点调查区应选用空间分辨率优于1m的遥感数据或无人机遥感数据。
影像数据时效性不宜超过2年,云、雪等覆盖率不宜大于5%,应选择地震、强降雨等对地质环境有重大影响的事件之后的影像数据。
应解译出影像图中图斑面积大于4mm2的地质体和长度大于2mm的线状地物,小于解译精度的应用规定的符号表示。解译的界线与影像误差不应大于2mm。
宜采用无人机、机载雷达、合成孔径雷达干涉测量等技术,获取高精度数字表面模型、数字高程模型和地表形变等信息,分析地质灾害分布发育和变形特征。
02
地面调查
地质灾害条件调查宜采用追索法及穿越法,应按照调查精度要求布设调查线路和控制点,查明调查区孕灾地质条件和地质灾害特征;应采用槽探、浅井等方法揭露工程地质岩组界线、地表裂缝、滑坡边界、断裂破碎带、风化层、软弱层等重要地质现象。
对危害较大或典型的地质灾害点应进行1:500~1:2000的工程地质测绘;调查的灾害点应填写调查表格;
一般情况下,滑坡调查点定在滑坡后缘中部,泥石流调查点定在堆积扇扇顶,崩塌调查点定在崩塌(危岩体)前缘,地面塌陷调查点定在塌陷坑的周缘,地面沉降调查点定在地面沉降中心,地裂缝调查点定在裂缝位移最大区段。
03
物探
应重点布设在典型斜坡区段、地质灾害隐患点、崩塌(危岩体)源区、地面塌陷区、泥石流堆积扇、采空区等位置,结合测区地形地物条件,合理布置物探测线,重点探测工程地质岩组界线、斜坡结构类型、基覆界面、软弱层、风化程度、塌陷坑、地下空洞、地下水位、节理裂隙、滑面(带)等。
物探剖面方向应按垂直探测对象的总体走向或沿着地质灾害条件变化大的方向布设;测线长度、间距应能控制被探测对象;探测深度应大于地质灾害体厚度、基覆界面深度、裂缝深度、塌陷坑深度、地下水埋深、软弱层深度及钻孔深度等。
04
钻探
钻探工作量应重点布设在具有代表性的斜坡体、工程地质区段及地质灾害隐患点上,应以揭露地质结构为目的,重点揭露控制性结构面、软弱层、潜在滑面(带)、覆盖层、风化带、地下水等特征。
05
山地工程
山地工程应以探槽和浅井为主,调查探测对象的规模、边界、物质组成、形成条件等,获取现场试验参数等;应布置在重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点及重点测绘区段等;
探槽、浅井的深度应根据调查需要和施工安全具体确定,对探槽、浅井应及时进行详细编录,制作比例尺为1:20~1:100的展示图或剖面图。
06
测试与试验
测试与试验应以原位测试与室内试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用原位测试获取岩土体物理力学参数时,宜选择现场直剪试验、大重度试验、孔内波速测试、岩石声波测试、点荷载试验等方法。
室内试验可用于测试岩土体物质成分及物理力学性质等。岩土体测试项目及参数应符合相关规定。
END
————
文章来源:地信网论坛
内蒙古核勘地质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地质勘查技术服务;基础地质勘查;地质灾害治理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和报告编制服务;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设工程勘察;矿产资源勘查;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建设工程施工;测绘服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