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切实履行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职责,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务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林业局、海南测绘地理信息局等七部门日前联合印发《海南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按“需求导向、力求实效,统一组织、分工协作,统一标准、一查多用”的原则,组织开展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等自然资源基础调查监测,开展对耕地、森林、草原、湿地、水、海洋、地下资源、重点区域、城市发展等专项调查监测,对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突发自然资源事件组织开展应急监测,对自然资源进行分析评价。同时,按照“一个底版、一套数据、一个平台”的思路,基于全国统一的三维空间架构,开展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库及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成果数据在服务国家调查监测、省重点工作、自然资源管理等方面的应用服务。
《实施方案》要求,按照“统一设计、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计划五年内(至2025年),按照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顶层设计,结合海南省具体情况,推进全省统一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包括制度体系、组织体系、标准体系、技术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应用服务体系。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由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统一负责,按照“总-分-总”方式组织实施,坚持统一的总体设计和工作规划、统一的制度和机制建设、统一的标准制定和指标设定、统一的组织实施和质量管控、统一的数据成果管理应用、统一的信息发布和共享服务的“六统一”原则,做好任务分工与统筹,科学有序组织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
《实施方案》提出,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负责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规划、统一部署和协调推进,建立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推进落实“六统一”工作要求,指导监督调查监测评价任务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市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的组织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加强队伍建设、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完成各项调查监测工作。
来源: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