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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蒙古国使馆公布临时航班信息:27日从乌兰巴托飞呼和浩特

据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网站消息,日前,根据国内部署和中国驻蒙古国大使馆此前的通知安排,现公布第二架临时商业航班(最后一架次)购票安排等信息如下:

一、第二架航班购票安排

第二架航班暂定在7月27日,由中国国际航空公司航班执飞(航班号及起飞时间另行通知),乌兰巴托直飞呼和浩特。

国航公司将于7月20日开始短信和电话通知销售第二架航班机票,截止时间7月21日18:00。国航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为+861095583(由于蒙古运营商的关系,短信发件人号码不固定,短信中将告知可通过国航APP或专属链接自助出票。来电显示号码可能会出现各种数字前缀,结尾一般是861095583),请注意甄别。请拟购票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航空公司对于2次呼叫未接听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购票者,即视为放弃乘机。

回国人员可按国航客服热线指引,通过以下方式完成购票支付:

1、通过国航APP或专属链接进行线上支付出票。支持的方式:支付宝、微信、国内信用卡、境外信用卡(visa、master、JCB)、国航钱包(可绑定国内银行储蓄卡及信用卡)支付。

2、电话支付。接听+861095583电话,进行电话支付。电话支付方式支持:国内信用卡、国内储蓄卡支付。

请购票者按照护照展示的姓名和姓名拼音进行输入,确保个人信息准确完整,避免因机票信息与个人护照信息不一致导致无法登机。

二、核酸检测安排

根据国内要求,回国人员须在登机前120小时内经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且检测结果须为阴性。

经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协调,蒙方指定医院将于7月24日上午10:00开始在使馆(乌兰巴托市北京街2号)集中进行核酸检测。检测范围为已成功购买第二架航班机票的人员。

请上述人员携带本人护照及15万图格里克(现金),提前抵达使馆候检。请听从使馆安排,按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和良好卫生习惯。

检测结果报告将由使馆从蒙方检测医院统一领取,如有异常情况,使馆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三、乘机要求

1、根据蒙古国相关法规,回国人员离境时,签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请回国人员认真核实本人签证信息,如有逾期,尽快自行前往蒙古移民局办理延期。因签证逾期问题导致无法登机,责任由回国人员自负。

蒙古移民局签证办理咨询电话:18001882。

2、航空公司有权拒绝以下人员登机:

(1)核酸检测结果不合格者;

(2)与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人员有密切接触者;

(3)登机前体温检测超过37.3摄氏度者;

(4)有航空公司规定的其他不适宜登机情形者。

四、特别提醒

1、认真考虑回国途中可能产生的交叉感染等风险,如决定乘机,请自行承担健康风险和连带责任。

2、本次临时航班的组织协调工作由中国驻蒙古大使馆承担,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除前述国航公司电话通知收取的机票款、蒙方进行核酸检测的费用外,无其他收费,请大家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3、航班入境口岸将进行严格检疫检测,一旦发现有隐瞒新冠肺炎病情和接触史者,将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4、回国人员入境后,须严格遵守当地防疫规定和隔离要求。

感谢对中国驻蒙古大使馆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使馆咨询电话:

00976-99112578(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

00976-70100110(涉临时航班咨询热线,接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30,下午14: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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