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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自然资源部废止了这些部门规章

  • 2022-11-14 17:05:46
  • 来源: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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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自然资源部部长王广华签署第9号部令,公布《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
(2022年10月27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

第9号

《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四批废止的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22年10月27日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王广华

2022年11月8日

 

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信访工作条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自然资源部对自然资源和林草领域部门规章进行了清理。经过清理,自然资源部决定废止以下部门规章:

1 《国土资源信访规定》(2002年5月9日国土资源部令第12号公布根据2006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令第32号修改)
2
 
《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管理规定》(1996年12月9日林业部令第1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3 《林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1997年1月6日林业部令第12号公布)
4 《国家林业局关于授权森林公安机关代行行政处罚权的决定》(1998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公布)
5 《林木和林地权属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2月3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6号修改)
6 《林业统计管理办法》(2005年6月1日国家林业局令第15号公布)
7 《国家林业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07年11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24号公布根据2015年4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7号修改)
8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5年3月30日国家林业局令第36号公布)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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