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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印发实施

  • 2022-09-11 06:38:15
  • 来源:东北网-联播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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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然资源部批复,日前,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黑龙江省商务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黑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省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地质工作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制定。《规划》是落实国家资源安全战略的重要举措,是着力协调解决矿产资源保障、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地质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的主要依据。《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范围为黑龙江省所辖行政区域(含加格达奇区、松岭区)。

《规划》显示

黑龙江省是矿产资源大省,资源种类较多。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发现各类矿产136种(含亚种),已开发利用的有61种。探明资源量的有88种,其中石油、天然气、钼矿、铜矿、石墨、高岭土、水泥用大理岩等矿产位居全国前十位。2020年全省采矿业工业总产值1458.6亿元(其中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714.8亿元),占全省工业总产值(9081.3亿元)的16.1%,矿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实施以来,黑龙江省矿业产业发展进入重要转型期。基础地质工作程度显著提高,矿产资源勘查成果丰富,成功实施地质找矿三年专项行动,发现并探明一批重要矿产地。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先后引进中铁、中煤、中铝、中海油、北汽、紫金和五矿等战略投资者,一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相继建成投产,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新格局初步形成。

《规划》明确

本轮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我省“六个强省”目标为契机,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服从服务于能源资源安全、生态安全与产业安全大局,自觉全面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优化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布局,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努力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资源保障。到2025年,地质大数据应用便捷高效,基础地质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取得较大进展,资源保障程度和利用效率明显提升,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成效显著,矿山地质环境进一步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高质量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

来源于:东北网-联播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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