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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襄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全文

  • 2022-07-18 08:20:38
  • 来源:襄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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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襄阳市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地质灾害特点和2022年度雨情水情趋势,编制本方案。

一、2021年地质灾害概况

2021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14起,其中灾情9起(含1起成功预报),险情5起(含4起成功预警)。灾情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7.5万元,未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成功避险1起为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滑坡,紧急撤离了厂内职工60人和设备,避免了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180万元。险情5起,紧急转移8人。

二、2022年度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雨情水情趋势。

据气象部门预测:预计2022年3至4月降水量为100~130毫米,其中谷城降水量可达130毫米,宜城、老河口120毫米左右,其他地区在100~115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保康、南漳南部正常略偏少,其他地区略偏多。汛期5至9月降水量为550~750毫米,较常年偏多1-2成,有1-2场较大范围暴雨过程;主汛期降水量为390-520毫米,偏多1-2成;梅雨季降水量为240-300毫米,偏多1-2成;盛夏季降水量为200-260毫米,偏多1成,多分散性局地强降水。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历史资料分析,襄阳市每年汛期的7-10月份襄阳市地质灾害发育最多,占到全年地质灾害的将近60%。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工作经验,短时强降雨期间是突发性地质灾害高发期,主要以小型滑坡、崩塌灾害为主。尤其是今年雨水较往年偏多,一旦梅雨期土体达到饱和状态,再遇到极端天气地质灾害将比往年更加严重,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将更加严峻。

三、重点防范期和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我市多年地质灾害统计分析,降水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我市每年5至10月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70%以上,全年约95%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在此时段。结合全市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发育分布规律,经与市气象局等相关市直部门联合会商认为,5至10月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

(二)重点防范区域。

保康县、南漳县、谷城县发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占全市的85%;襄城区发育地质灾害点73个,人口、基础设施密集。保康县寺坪镇至城关镇、保康县马桥镇至歇马镇、谷城县盛康镇至城关镇、襄城区卧龙镇至欧庙镇一带地质环境条件脆弱,秋汛洪涝与局地强降雨多发,仍将是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重点防范区。

重点乡镇:保康县城关镇、寺坪镇、过渡湾镇、马桥镇;南漳县城关镇、长坪镇、李庙镇、东巩镇;谷城县茨河镇、紫金镇、盛康镇、五山镇、赵湾乡;宜城市刘猴镇、板桥镇;襄城区真武山办事处、卧龙镇、隆中风景区、欧庙镇等。

重点地段:襄阳市各县市农村建房多依山而建,部分房前屋后修建的挡墙安全储备系数不够,建房切坡形成的临空面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房前屋后、旅游景点、道路附近、村镇附近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地段需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全的大事、要事。各地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提升对做好地灾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政治上、全局上谋划和推进这一重大的民生工程。要切实责任上肩、主动对标对表,勇挑重担、勇担重责,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要将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作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深入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靠前筹备、提前行动,把各项防治工作做实做细,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落实防灾责任。

一是各级政府要主动扛牢主体责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中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是地质灾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各级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作为政府分管领导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责任、职责。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亲自研究部署、分析研判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切实扛起地灾防治主体责任。

二是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强化国土(地质)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会商研判、督办反馈机制,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职能职责,持续集中精准发力,形成防灾减灾合力。自然资源部门要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发展和改革部门要组织和督促输供电、输油气设施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教育部门要做好学校及其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和新建、改扩建学校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住建部门要做好所辖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交通设施建设施工引发地质灾害的隐患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水利部门要做好水利枢纽工程和河湖水库周边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周边和农村宅基地建房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做好旅游景区及周边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救助工作;铁路部门要做好铁路及配套设施周边因施工引发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监测、预防和治理。财政部门要加大统筹力度,增加财力投入。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等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各类信息和技术支持。

三是“四位一体”网格员要守牢最后“防线”。“四位一体”网格员作为一线人员,责任是最重的,也是最关键的。一旦出现灾(险)情,直接关系到可能造成的损失。要建强群测群防体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及时调整、补充“四位一体”网格责任人、管理员、协管员、专管员,配齐必要的装备设施,确保设备畅通、信息畅通。要加强实战演练,进一步强化督查、检查,坚决防止工作部署和措施的空转,把责任和措施细化到防灾全过程,确保责任层层压实到位。

(三)强化防灾措施。

一是持续开展巡排查。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做好汛期雨期巡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汛期三查”和“雨中三查”制度,发动一切可以发动的力量,既做好已知隐患巡排查同时,又加强风险区内已知隐患外人员居住、有人活动场所等区域巡排查工作,切实做到巡查排查全覆盖、无遗漏。

二是强化预警预报。强化自然资源、水利、水文、应急、气象等部门联动,加密强降雨期间会商研判,提升地质灾害风险趋势短临预报水平;强化预警发布,充分利用广播、网络、短信等方式,多渠道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风险预警信息,纵向发送至各级防灾人员、专职监测员,横向发送至各级地质灾害指挥部成员单位负责人,并靶向发送至受威胁对象,实现防灾责任网风险预警全覆盖;强化专群结合预警体系,提升“人防+技防”体系下的地质灾害防范管理能力;强化应急响应,完善预警响应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充分做好临灾避险准备工作,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灾(险)情和极端降雨情况,要及时启动防灾预案,必要时,提前采取封闭措施,果断撤离危险区内所有人员,坚决避免人员回流。

三是加快综合治理。各级政府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属地责任,强化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组织领导,精心规划、精细管理、精致建设,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集中必要财力实施工程治理或排危除险,特别是要加大力度开展人口聚集区的工程治理与避险搬迁。要进一步加强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项目管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让防治工程尽早发挥效益。

四是加强宣传培训。要充分利用驻守驻防专业技术队伍和专家团队的力量,针对受威胁群众、各级防灾责任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培训,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能力。要加强各级各部门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经验交流,尤其是新调整的责任人,帮助其迅速进入角色,明确职责边界,强化风险意识。进一步做细做实避险及应急演练。

(四)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自然资源、应急、气象、水利、住建、农业农村、教育、地震、文旅等部门要畅通信息渠道,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地质灾害灾(险)情,要第一时间及时、准确、规范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灾(险)情信息,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附件:襄阳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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