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资料社会化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对地质资料信息开放共享、国家地质资料大数据体系建设和地质资料服务能力建设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提出,地质资料是国家重要的基础性信息资源,要深入推进地质资料信息开放共享。一是全面公开地质资料目录,于2020年底之前完成摘要与目录信息的补充完善并向社会公开,新汇交的地质资料,自汇交之日起90天内完成摘要与目录信息采编并向社会公开。二是加大公开信息资源供给,进一步完善地质资料汇交诚信体系,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储量评审等管理环节相衔接,确保汇交及时、完整;全面清查以往的汇交欠账,2020年底前各省(区、市)汇交率应超过85%。三是加大服务产品开发力度,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需求,形成适应国家、社会、市场需求的专题服务产品。四是健全完善社会化服务制度,2019年底前,各馆藏机构要形成健全完善的服务制度,并编制具体的服务指南。
《意见》提出,开展国家地质资料大数据体系建设。要全面应用地质资料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确保自然资源业务网的互联互通;建设国家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推进省级地质资料数据中心建设;积极培育地质资料数据产业创新发展,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行业组织、地勘单位等社会力量投身地质大数据开发利用。
《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地质资料服务能力建设。包括全面加强馆藏机构设施建设,健全完善馆藏机构,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断优化委托保管地质资料公开服务;创新完善服务体制机制,推进城市、重大工程及科研项目等地质资料汇交和公开利用,探索多管理领域相结合的工勘地质资料汇交措施,建立多部门汇交共享协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