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于:中国国土资源经济,原文链接:新形势下西藏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
导 读
当前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发展面临新形势与要求:积极保障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安全、全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加快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竭力服务区域长治久安和助力现代化国家边境建设。西藏自治区在绿色矿山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主要包括绿色矿山建成比例大、多措并举构建和谐矿区、积极引进先进开采技术、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新建矿山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等;同时也存在一些的不足,主要包括对绿色新发展理念的理解不充分、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尚未形成、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政策支撑体系有待完善、科技创新薄弱、老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压力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难度大等7方面。基于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基本情况和绿色矿山建设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新形势下推动西藏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发展建议:①坚持规划统领;②完善政策支撑体系;③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④尽快出台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⑤加强科技创新;⑥构建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⑦加强优秀经验推广;⑧探索高海拔地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
本文引用信息
尹莉洁,易建洲,林毅斌,林德才,魏保军,郑有业. 新形势下西藏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发展研究[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23,36(4):73-81.
章节目录
CONTENTS
0 引言
1 西藏自治区矿产资源概况
2 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3 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
4 西藏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不足
5 新形势下西藏绿色矿山建设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
6 结语
0 引言
“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是新时期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一项战略性、现实性、紧迫性的工作任务,是矿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理念的生动实践,是落实双碳目标的关键路径和重要载体,是矿产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发展的重要方向,是适应特殊资源国情和矿业特定发展阶段、促进矿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调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矿山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支撑国民经济建设、加快矿业转型升级与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和现实路径,也是矿业企业自身发展的必由之路和终极目标,更是推动矿业实现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必然选择。从原国土资源部在2007年中国国际矿业大会上首次提出“发展绿色矿业”的倡议开始,我国的绿色矿业发展已走过15年历程,绿色矿山建设卓有成效。相较于其他省份,西藏自治区虽然也一直在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业绿色发展,但是受缺乏地方标准、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科技创新薄弱等因素影响,绿色矿山建设整体难度较大,全面推进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任重而道远。
1 西藏自治区
矿产资源概况
西藏自治区地域辽阔,是青藏高原的主体部分。西藏自治区位于全球三大成矿域之一的特提斯—喜马拉雅成矿域东段,得天独厚的地质发展过程和优越的成矿地质条件孕育了丰富的矿产资源,形成了著名的三江成矿带、喜马拉雅成矿带、冈底斯成矿带等巨型成矿带,是我国重要的矿产资源储备基地。通过70年的地质勘查工作,我国地质工作者已在西藏发现矿床、矿点及矿化点3000多处,其中2000余处开展过不同程度的矿产勘查工作。全区累计发现4大类共146种(含亚种)矿产,其中已经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51种,矿产地300余处,发现和评价大中型以上矿床48处。优势矿产资源主要有:铜、铬、盐湖锂硼钾、铅锌银、钼、锑、金、高温地热、矿泉水等,其中铬矿、铜矿查明及保有资源储量均列全国第一位,盐湖锂矿列全国第二位。
2 西藏自治区
绿色矿山建设现状
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虽然起步晚于其他省份,但目前已进入常态化阶段。2018年,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出台了《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除开采砖瓦用页岩,建筑用砂、石,水、气、地热等矿种外,采矿权(剩余)年限在3年(含)以上的,具有独立采矿权的矿山企业,采矿权人应当建设绿色矿山,做到应建必建。截至2020年底,全区共有国家级绿色矿山8家。2021年,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九大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等文件要求又遴选出3家国家级绿色矿山,且均为新建矿山,但目前还未列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2022年6月,按照自然资源部要求,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已纳入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的8家矿山开展“回头看”工作,结合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西藏自治区反馈的督察情况,将2019年入选的日喀则市仲巴县扎布耶盐湖矿移出国家级绿色矿山名录。因此,目前西藏自治区实际达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的矿山共10家(表1)。截至目前,西藏自治区共有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颁发的采矿许可证109个,实际生产矿山34家,其中花岗岩矿1家、铜多金属矿4家、石灰岩矿6家、菱镁矿1家、铅锌矿8家、盐湖矿2家、岩金矿1家、铬铁矿2家、矿泉水8家、地热1家;国家级绿色矿山中有铜多金属矿2家、石灰岩矿2家、菱镁矿1家、铅锌矿3家、铬铁矿2家。
3 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
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形势要求
3.1 积极保障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矿产资源安全
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转型的重要攻坚期,对矿产资源的需求在未来很长的时间内仍将保持高位。同时,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也明确提出,未来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产业。发展这些产业离不开战略性矿产资源支撑,关键矿产也是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不可或缺的核心材料之源。铜资源对于能源绿色转型极为重要,其价格走势通常被视为全球经济的晴雨表;锂资源是“21世纪的清洁能源金属”,又被称为“白色石油”。因此,铜、锂资源将是未来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夺的主角,各国围绕铜和锂的竞争也将越来越激烈。然而,我国铜资源对外依存度达到了74%,锂资源对外依存度也长期保持在70%左右。虽然我国正在着力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但是目前国际风云变幻莫测,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盛行,我国获取境外资源的外部风险正在聚集,矿产资源供应链变得愈加脆弱。矿产资源供应主要依赖国外,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需要强化底线思维,创新发展模式,全面加强国家资源安全体系建设。西藏自治区目前查明铜资源量超过5000万吨,居全国第一;盐湖锂资源量超过1600万吨,储量丰富。铜和锂作为西藏自治区的绝对优势资源,是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适当合理的开发矿产资源,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打造战略性矿产资源稳定供应的核心区,有助于提升资源供给体系对国内需求的适配度,对保障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资源安全具有重大意义,也是我国资源全球配置竞争力和话语权的重要支撑。这也是西藏自治区紧跟时代步伐,抓住发展机遇,思考谋划将自身发展置于国家发展大局中的最佳选择。
3.2 全力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
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了“保护高原生态”是西藏自治区工作的四件大事之一,明确提出“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开展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西藏自治区总面积达120余万平方千米,约占全国陆域面积的1/8,其地形地貌复杂多样,区内海拔4000米以上的地区约占全区总面积的92%,被誉为“世界屋脊”、“亚洲水塔”、“地球第三极”、东半球气候变化的“启动器”和“调节器”,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西藏在漫长的地质运动和气候演变过程中形成了独特的生态系统,其中蕴藏着巨大的功能和价值,具有广泛的影响性,不仅关系着我国,也牵动着亚洲乃至全世界。西藏自治区是全球生态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但是高寒、干旱、缺氧的气候特征使其生态系统具有先天的脆弱性,抗干扰和自我平衡能力极差,对外界的反应敏感,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原样。因此,在青藏高原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以绿色矿业更好地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对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具有重大意义。
3.3 加快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2020年,西藏自治区国民生产总值为1902.74亿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744元,经济发展水平明显低于内地。同期西藏自治区矿业总产值达77.73亿元,占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28.4%,矿业经济水平较高。作为矿产资源丰富区域,西藏自治区矿业对全区GDP的贡献率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推动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同时服务重大工程,为青藏铁路、川藏铁路、中尼铁路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变国家的“输血”扶持发展模式为自身的“造血”发展模式,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激发内生发展动力,有助于全面推动西藏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升区域综合实力。
3.4 竭力服务区域长治久安
在西藏自治区这种生态环境状况特殊的区域推动绿色矿山建设,可以减少矿业活动对周边农牧民生活的影响;以和谐矿区作为载体,带动当地农牧民就业,结合惠民工程,让矿山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当地农牧民共享矿业开发成果;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益公平合理共享机制,统筹协调地方政府、矿山企业、当地牧民的各方面利益关系,有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竭力服务保障西藏自治区长治久安。
3.5 助力现代化国家边境建设
西藏自治区是我国西南边陲的重要门户,与缅甸、印度、不丹、尼泊尔、克什米尔等国家和地区接壤,国界线长逾4000千米,边境涉及阿里、日喀则、山南、林芝4地(市)21个县112个乡镇。西藏西南部地区拥有丰富的矿产资源,是我国重要战略性矿产资源铜、铬、金、铍等稀有金属的高度富集区。《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与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明确提出,当前西藏自治区边境建设进入了富民强边的攻坚期,加强国防能力建设、深化反“蚕食”斗争已刻不容缓,加快建设边境沿线发展带,全面增强边境城镇承载、连接、集聚能力,打造守边、固边、富边、强边重要支撑,而矿业无疑是助力边境建设的最佳产业支撑。在西藏自治区边境地区建设绿色矿山,发展绿色矿业,实现“以矿引人、以矿发展、以矿固边”,对加强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边防设施改善,加快抵边地区乡村振兴,壮大抵边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守土固边、富民兴边”,切实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4 西藏绿色矿山建设取得的
成效与存在的不足
4.1 取得的成效
(1)绿色矿山建设积极性高,建成比例大。西藏自治区承载着保护青藏高原“地球第三极”生态环境、巩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打造国家生态文明高地的历史使命,因此,一直对矿产资源开发持审慎态度。西藏自治区的金属及重要非金属矿山数量非常少,但是生产矿山中已有29.41%建成了国家级绿色矿山,其他矿山也在积极建设中。虽然绿色矿山建设周期长、投资大,但是由于生态保护在西藏自治区全局工作中的极端重要性,大部分矿山企业都能够清醒地认识到建设绿色矿山是西藏自治区开发矿产资源的战略要求和客观要求,是新常态下加快矿业转型升级和自身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2)多措并举构建和谐矿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西藏自治区在绿色矿山、和谐矿区建设中以多元化举措处理矿山企业和当地农牧民的关系,构建矿业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绝大部分矿山企业都不同程度地解决了当地农牧民就业问题,提升了农牧民的收入水平,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在当地政府和农牧民中树立了良好形象,同时,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乡村振兴、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巨大的促进作用。如华钰矿业扎西康铅锌多金属矿建成了西藏自治区第一支矿山扶贫运输队,让当地农牧民的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且近3年上缴税金5.35亿元,占隆子县税收的70%以上;西藏矿业罗布莎铬铁矿的藏族职工人数占比达到了85%以上;玉龙铜业自2005年成立以来,解决了370名当地藏族群众的就业问题,部分藏族员工已走上了企业领导岗位,给当地群众各类帮扶和创收累计达3.76亿元,“十三五”时期出资支持昌都市新农村建设,同时也积极完善当地基础设施,为当地修护道路、桥梁等,方便了农牧民群众出行。
(3)积极引进先进的开采技术,规范矿山生产。为规范矿山安全生产、高效生产、节能生产,西藏自治区在绿色矿山建设中积极采用国家推广的先进适用技术,经济效益显著。如华钰矿业扎西康矿采矿方法由原设计的浅孔留矿采矿方法和分段凿岩阶段矿房法变更为浅孔留矿嗣后充填法、分段空场嗣后充填法和上向水平分层充填采矿法;西藏矿业罗布莎矿采用胶结充填采矿法进行地下开采,降低了因矿体开采引起地面沉降的可能性,同时利用采空区规模化处置采矿废石;江南矿业罗布莎—香卡山—康金拉矿也在积极引进充填工艺,目前充填站已建设完成;巨龙铜业知不拉矿山为露天开采矿山,为均衡生产剥采比、提高矿山经济效益,开采前期采用陡帮剥离、缓帮采矿的露天采矿工艺,开采后期设计使用浅孔留矿法嗣后充填采矿法和分段空场嗣后充填采矿法。
(4)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发展循环经济。为提高循环经济效益,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中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部分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三率”指标远高于国家标准,同时对暂时达不到经济效益和难利用的矿产资源进行了有效的处置和保护。如翔晨镁业的卡玛多菱镁矿无共伴生资源,剥离的废石部分用于掺配利用,部分用于修筑临时道路,废石综合利用率高达99%;华钰矿业扎西康矿山通过选用组合捕收剂提高锑铅及伴生银浮选回收率的工艺技术,对矿山共伴生资源进行选别;玉龙铜矿自2018年起,逐年降低采矿品位,至2021年,采矿区平台按铜边界品位0.2%进行开采,同时将堆存的低品位硫化矿进行供配矿;巨龙铜业知不拉矿区通过优化选矿工艺,使共伴生资源金、银的选矿回收率得到了较大提高,磁铁矿亦得到了较好的回收,2021年共伴生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率为50.19%。
(5)新建矿山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统筹创新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西藏自治区10家绿色矿山中,新建矿山有巨龙铜业知不拉铜多金属矿、江南矿业罗布莎—香卡山—康金拉铬铁矿、海螺水泥西巴村矿区水泥用石灰岩矿等3座。这3座新建矿山均严格落实绿色发展理念,自觉地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同时严格遵守“边开采、边治理、边恢复”要求,全力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如巨龙铜业结合知不拉矿区的特殊地理位置及气候环境,因地制宜,采用“梯级绿化”模式,探索出了一条符合高原生态修复的可持续发展之路;海螺水泥西巴村矿区采用当今国际先进的旋风预分解窑新型干法生产工艺技术,利用集散式自动化控制系统、一流的质量检测设备和中央控制室集中控制,生产现场环保设施配置先进,粉尘排放浓度低,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实现污水“零排放”,环保指标、生产技术指标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4.2 存在的不足
(1)对绿色发展理念的理解有偏差、不充分。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受制于矿山企业管理水平、生产规模、技术、资金等,不同企业对绿色新发展理念的理解存在差异,在认识、推广和建设目标方面表现各异,绿色矿山建设水平参差不齐,尤其是中小型矿山与大型矿山的整体水平差距较大。同时,部分参加绿色矿山建设遴选但是未通过的矿山,存在对绿色发展理念理解偏差问题,对于绿色矿山建设仅停留在对矿区环境的绿化、土地复垦、生态修复等方面,而且由于高原生态环境的特殊性,这些矿山的绿化、生态修复效果也不理想。
(2)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体系尚未形成。西藏自治区至今未出台符合区域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使得区域内的小型金属矿山及数量较多的砂石土等非金属矿山的绿色矿山建设处于停滞状态。虽然《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西藏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都明确提出推动天然饮用水和清洁能源产业发展,但是西藏自治区的重要优势矿产矿泉水和地热既无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也无地方标准,严重制约了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如西藏自治区的矿泉水生产企业有8家,均生产建设良好,但是无一家为绿色矿山。
(3)部门联动机制不健全,齐抓共管局面尚未形成。目前,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基本上由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主导,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其他涉矿管理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参与较少,难以形成协同联动机制。其他部门也仅限于职责分工,以及日常监督检查考核工作,在绿色矿山建设的指导和监督方面尚未形成统一合力,齐抓共管的格局也未形成,需进一步加强。
(4)政策支撑体系有待完善。目前,西藏自治区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一直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和标准开展,虽然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于2018年4月11日印发了《西藏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暂行办法》,但除此之外,再无关于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规划体系、管理办法、行动方案等发布。该办法有效期为4年,目前有效期已过,同时该办法采用的是“百分制”考核机制,已经完全无法适应新的发展阶段要求。行之有效的政策体系是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和基础保障,因此结合西藏地方实际和国家政策,科学合理地构建差异化、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机制和政策体系已刻不容缓。
(5)科技创新薄弱,科技成果转化有待加强。科技创新是建设绿色矿山的核心关键,智能矿山是矿山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但是西藏矿山企业的科技创新和智能化矿山建设水平与国家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且由于高海拔条件限制,很难吸引并留住高素质的科技人才,人才力量非常薄弱。同时,大多数矿山以外委承包施工为主,企业科技创新投入资金少,达不到国家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中关于研发及技改投入不低于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5%的要求,如西藏矿业罗布莎矿的科技研发投入仅为0.5%,华钰矿业扎西康矿也仅为0.52%。此外,有些矿山的科技成果转化意识不够强,与相关科研院所合作取得的创新成果在矿山实际生产中未得到应用或应用较少。
(6)老矿山建设绿色矿山难度大、压力大。部分老矿山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为西藏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在资源整合过程中付出了沉重的经济代价,同时还要面对和处理大量的历史遗留问题,社会负担重,体制机制僵化,开采技术、设备工艺相对落后,矿区生态环境问题明显,生产生活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外部建设条件薄弱,如矿区简易道路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在恶劣气候条件下运输难度较大,这些问题都给矿山企业的运营造成了很大的困难。老矿山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难度大、压力大的问题,也严重制约着区域生态文明创建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难度大,对标国家标准差距较大。西藏自治区地形复杂,平均海拔远远超过同纬度周边地区,分布着世界中低纬地区面积最大、范围最广的多年冻土区域,占我国冻土面积的70%。西藏生态系统以高原冰川生态系统、高寒草甸生态系统、雪线及冻原生态系统、高山灌丛化草地生态系统、高山沟谷区河流湿地生态系统等为主。西藏自然条件恶劣,地势高亢,植被稀疏,气候严寒,土壤侵蚀过程中的冻蚀、风蚀、水蚀等发生频繁。西藏自治区大部分矿山分布在海拔4000米以上,环境特征对矿业活动极为不利,尤其是矿山的生态修复治理极为困难。国家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要求可绿化区域实现绿化全覆盖,而在如此高海拔地区进行复垦绿化难度非常大,经常存在资金投入与预期效果严重不相符的现象。
5 新形势下西藏绿色矿山
建设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
5.1 坚持规划统领,指导绿色矿山建设
应立足国家政策与战略需求,结合地理环境差异化现状,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分类管理,构建符合西藏自治区实际的绿色矿山建设规划体系,编制实施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目标任务、具体内容和时序安排,制定明确的短期、中期和长期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规划的统领作用,强化指导和管理工作,规范矿山生产建设行为,确保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5.2 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要想打造西藏自治区矿业绿色发展新模式,实现绿色矿山建设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就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府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加强顶层设计,严格落实六部委《关于加快建设绿色矿山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尝试新方法,创新管理体制机制,研究制定符合西藏自治区域实际且运行经济合理、简约便行、可操作性强的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优惠政策等,为绿色矿山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对生态脆弱区、抵边区域和保障国家资源安全与经济建设的矿山或矿种进行差异化管理。在保障用地、用电及取水等需求,减免资源税、强化金融扶持等方面,坚持约束与鼓励并举,精准发力,“一矿一策”地进行指导服务,使矿山企业主动遵守管理部门和行业规制,降低企业管理风险。
5.3 强化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共同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西藏自治区政府部门应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共同做好绿色矿山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进程。如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制定绿色矿山建设规划,监督矿山是否严格执行开发利用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等;工信部门负责引进国内国际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对智能矿山建设提供政策、项目、技术等方面的支持;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环境影响评价、矿区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指导工作等;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矿山安全生产指导工作等;税务部门负责落实相关税收支持等工作;银保监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落实相关金融支持等工作。
5.4 尽快出台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创新动态化管理模式
在充分调研分析西藏自治区矿山生态环境、矿产开发、资源利用、节能减排、企业管理、矿地和谐等现状的基础上,结合九大行业绿色矿山建设规范,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提出符合西藏实际、特色鲜明、可操作性强的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同时出台地热和矿泉水的绿色矿山建设地方标准,充分发挥标准的基础性、引领性技术支撑作用。构建国家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名录体系,实行动态管理,加大绿色矿山建设监管力度。
5.5 加强科技创新,推动产学研相结合模式下的科技成果转化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用绿色创新技术、工艺和装备淘汰落后产能,加大科研投入,在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节能减排、智能矿山建设等方面开展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新装备的研发、应用和推广。大力推动智能化矿山、数字化矿山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减少人员在高海拔地区的作业时间,实现安全生产。加快“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促进矿业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升矿山企业可持续发展潜力。此外,要加强西藏自治区和国家各类现有的科技创新平台、科研院校和行业协会的合作交流,并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推动产学研相结合模式下的科技成果转化。
5.6 整体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构建绿色矿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
目前,西藏自治区已初步形成藏东有色金属资源基地、藏中有色金属和黑色金属资源基地、藏西北有色金属和盐湖资源基地的矿业勘查开发格局。依托资源集聚优势,结合国家战略需求,突出战略性矿产资源及区域优势矿产,基于目前10座国家级绿色矿山,完善生产生活基础配套设施和矿山生产外部条件,创新绿色发展管理体系,推进绿色勘查、绿色开发,由点到面地整体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帮扶老矿山发展,优化矿山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坚持全产业链协同发展,推动企业产品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探索建立生态优良、开采科学、集约高效、管理规范、矿地和谐、多元发展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将资源优势转变为经济优势,提升国家资源安全的保障能力,壮大区域经济实力,引领矿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5.7 树立典范,加强绿色矿山建设优秀经验推广
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加强西藏绿色矿山建设优秀经验的宣传和推广工作,管理部门可以树立典型,将在矿山建设规划、实施、管理、创新等层面切实贯彻绿色理念的经验做法在全区推广,组织矿山企业进行实地经验交流学习,如巨龙铜业知不拉矿山就是很好的典范。同时,管理部门也应当对矿山企业开展定期的、统一的培训和指导,使矿山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的理解和认识更加充分,并按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建设绿色矿山。
5.8 因地制宜,科学开展高海拔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
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严格履行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加大科研投入,积极开展高原环境保护研究工作。探索高原生态修复技术,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创新“生态修复+产业导入”模式,建立生态保护修复与社会经济发展协调联动机制。如打造低碳示范园区、循环经济绿色产业园、“老西藏精神”红色教育基地等,通过产业导入,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游则游、宜水则水”原则,统筹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将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带来的价值内部化、最大化,构建绿色和谐、功能优化的国土空间。
6 结语
绿色矿山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矿山全生命周期,它可以反映一个地区矿业领域开发利用水平和可持续发展潜力。西藏自治区的绿色矿山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很多不足,未来要继续发挥优势、补足短板,在绿色矿山建设过程中统筹“发展、稳定、生态、强边”四件大事,推动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取得更大的进步。同时,更要以国家需求为导向,自觉地将西藏的矿业发展放在国家工作大局中来思考谋划,以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为服务国家大局做出贡献。
作者信息
尹莉洁(1994—),女,甘肃省天水市人,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资源产业经济专业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西藏绿色矿山建设、矿产资源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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