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发布《2022年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通告》。就如何理解、贯彻、落实这一制度以及2022年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相关情况,记者近日采访了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以下简称矿评协)有关负责人。
去年,国家公布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成为我国地质矿产领域唯一的国家职业资格。自然资源部制定发布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对促进我国矿业市场高质量发展,提高地质勘查工作水平,更好地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一,矿业权评估师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利于规范执业行为,落实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业权价值评估报告编制者的责任,提高专业报告质量,也是取消地质勘查资质、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过程中,矿产资源领域深化放管服事项的有力抓手。
第二,矿业权评估师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有利于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吸引社会各界人才,对于建立一支地质矿产领域高水平的职业队伍有着重要意义。
第三,矿业权评估师实行国家统一的职业能力评价,有利于提高从事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矿产储量评估、矿业权价值评估等工作的专业人员的能力水平,有利于市场对矿业权评估师选择。
第四,实行以行业自律管理为主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有利于矿业权评估师诚信体系建设,有效支撑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业市场高质量发展,以及矿产资源全球化配置和矿产资源领域的国际与交流。简单地讲,在新的矿业权评估师职业制度下,矿业权评估,就是为社会提供矿产资源资产实物量和价值量评估服务两个方面的主要任务。一方面,通过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矿产储量评估等工作,提供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等专业意见,解决矿产资源资产实物量的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矿业权价值评估等工作,解决矿产资源资产和矿业权及相关权益的价值量问题。具体体现在:
一是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矿产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油气体制改革和能源资源安全保障等改革提供准确、可靠矿产资源实物量与价值量底数。
二是为矿业市场提供客观、公正的矿产资源储量信息披露和价值评估服务,为发挥市场配置矿产资源决定性作用提供专业服务。
三是为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在办理相关涉矿案件时,提供独立的第三方提供鉴证服务,体现社会公正、公平。
上述这些工作,都要求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矿业权评估师队伍,为社会提供能够承担专业责任的服务。
本次出台的制度规定,旨在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将原来的矿产储量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以及原计划设立的注册地质师合为一体,明确国家设立矿业权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并且从考试、职业能力、管理权限等方面在国家层面予以规范。
与以往相比,本次出台的制度亮点颇多。
一是矿业权评估师依法从事相关业务。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矿产资源资产也是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其实物量是确定定价值量的基础,也是矿产资源以矿业权形式进入到市场后最重要的矿业权资产最重要的市场要素,对于实物量的估算和价值量的评估都应依据和遵守《矿产资源法》和《资产评估法》两个法律。
二是明确了矿业权评估师是从事矿产勘查与资源储量估算、矿业权价值及相关权益评估工作的专业人员。相应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和矿业权价值评估报告应按照法律要求由矿业权评估师签署并为其质量负责。
三是按照矿产资源分类结合管理和市场实际,将矿业权评估师划分为固体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水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矿业权价值评估4个专业,同时明确了4个专业的职业能力。
四是优化考试条件,降低了公民参加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门槛,将原有的本科毕业4年放宽至本科毕业,同时突出了地质矿产专业特点;取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人员,参加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可以免考相应的公共科目。
五是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服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的,应依法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矿山设计、矿业权价值评估等相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要求从事相关业务、签署报告。
六是深入推进与专业技术职称的衔接。取得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其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七是强化行业自律,严格遵循资产评估法和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管理的规定,明确政府与行业协会的边界。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负责具体实施,自然资源部负责政策制定以及对协会的监督和检查。
总的看,新的制度规定主线是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降低劳动者就业创业门槛。
从事矿产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矿山设计、矿业权价值评估等相关工作,都要在新的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下规范执业。
一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独立、客观、公正地从事业务,落实签字责任。这是《资产评估法》的法律规定,也是开展第三方专业技术服务的内在要求。特别是落实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签字制,是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的一个亮点,这既是取消地质勘查资质的放管服后续监督事项,也是有效提高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的重要抓手,同时还是国际通行做法。
二是按照《资产评估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国实际,矿业权评估师应当在相应专业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开展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规范要求承办矿产地质勘查、储量报告编制、矿产储量评估、矿业权价值评估等业务,所出具的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矿业权价值评估报告以及其他咨询意见等由矿业权评估机构盖章、承办矿业权评估师签字方能生效。
三是矿业权评估师从事有关业务,应尊重地质规律和资源经济规律,遵守地质勘查规范以及矿山设计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遵守矿业权评估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
四是制度已经发布,能否真正落地并发挥应有的作用需要市场的检验。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将切实履行资产评估法等法律赋予的职责,一方面做好宣传工作,宣传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的新规定、新要求,积极鼓励有关从业人员参加职业能力水平评价。另一方面加快完善各方面制度建设,确保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平稳落地。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管理,强化自律惩戒做到有进有出;加快执业规范与技术标准建设,依法出台矿业权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会员服务等。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考试计划,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10月22日、23日举行。本次考试是新的制度发布后的首次考试,也是5年来的第一考试,意义重大。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高度重视,成立了以王寿祥会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考试筹备工作在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司的指导下有序进行。
第一,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是面向社会对从事固体、油气、水气各类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矿产储量评估、矿山设计、矿业权价值评估等工作的专业人员提供水平评价测试,是一种能力测试。通过考试,可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根据《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本次考试设置2个公共科目,分别为《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和《矿业权评估经济与法律专业能力》;设置1个专业科目《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分为固体矿产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油气矿产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水气矿产勘查与实物量估算、矿业权价值评估4个专业方向,考生可根据实际工作和个人职业规划选择其一。
第三,根据《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取得地质类、矿业工程类、矿产勘探开发类、经济类等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的可以申请免考相应的公共科目;已经取得助理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矿产储量评估师资格证书的可以申请免考全部公共科目。
第四,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应考人员,在1个考试周期内(3年)通过2个共科目和1个专业科目,可以获得相应专业的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在一个考试周期内(3年)通过2个公共科目,可取得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根据《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实行登记制度,通过考试后,按照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领取。
凡符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报名条件的,均可报考。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正在从事固体、油气、水气各类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矿产储量评估、矿山设计、矿业权价值评估等工作的人士,以及地质类、矿业类、经济类、法律类等专业的高等院校本科(或者高等职业教育本科)2023届应届毕业生报考。
本次考试是矿业权评估师划分专业后的第一次考试,对于各专业报考建议如下:
第一,对于固体矿产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建议以下人员报考:
(一)在地质勘查单位、矿产储量评审单位、矿产储量评估单位、矿山企业、矿山设计单位、矿业咨询单位从事固体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固体矿产储量(评审)评估、矿山储量管理、矿产资源管理、矿山地质测量、矿山设计等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调查相关工作的各类人员;
(三)各高等院校地质、矿产类本科(含高职本科)2023届毕业生。
第二,对于油气矿产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建议以下人员报考:
(一)在油气地质勘查单位、矿产储量评审单位、矿产储量评估单位、油气企业等单位、矿业咨询单位从事油气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油气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油气矿产储量评估、油气田储量管理、油气田开发等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油气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调查等工作的各类人员;
(三)各高等院校地质、矿产类本科(含高职本科)2023届毕业生。
第三,对于水气矿产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建议以下人员报考:
(一)在地质勘查单位、地热开发单位、矿泉水开发单位、矿业咨询单位从事水文地质勘查、资源储量估算、地热与矿泉水矿产储量报告编制、地热资源开发、矿泉水资源开发等工作的人员;
(二)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地热与矿泉水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调查等工作的人员;
(三)各高等院校地质、矿产类本科(含高职本科)2023届毕业生。
第四,对于矿业权价值评估专业,建议以下人员报考:
(一)在地质勘查单位、矿山企业、矿山设计单位、资源开发单位、矿业权评估单位、资产评估单位、证券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矿业咨询机构等从事矿业权价值评估、矿产资源资产评估(核算)、产权管理、矿床经济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矿业资本市场投融资、矿业法律咨询、尽职调查、资源资产审计、矿业咨询等工作的各类人员;
(二)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矿产资源管理、产权管理、资源资产审计和地质调查等工作的各类人员;
(三)各高等院校地质类、矿产类、经济类、法律类本科(含高职本科)2023届毕业生。
根据《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上述证书继续有效,原来取得矿业权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蓝本)、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红本)、助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可直接登记为矿业权价值评估专业;原来取得矿产储量评估师执业资格证书(蓝本)按其专业类别可以直接登记为固体矿产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或油气矿产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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