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说明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2021年版)》《矿业权评估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设立矿业权评估师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制度。助理矿业权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实行统一考试的评价方式。为使应考人员了解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要求,现对有关考试事宜说明如下:
一、考试目的
客观评价矿业权评估师的职业能力,加强地质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矿产储量评估、矿山设计、矿业权价值评估队伍建设,规范执业行为,充分发挥矿业权评估师在矿业市场中的作用。
凡考试成绩合格者,由中国矿业权评估师协会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二、专业划分
矿业权评估师分为固体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水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和矿业权价值评估四个专业。
三、考试对象
(一)固体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考试对象主要是在地质勘查单位、矿产储量评审单位、矿产储量评估单位、矿山企业、矿山设计单位、矿业咨询单位从事固体矿产勘查、资源储量估算、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固体矿产储量评审(评估)、矿山储量管理、矿山地质测量、矿山设计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调查的工作人员;各高等院校地质、矿产类本科(含高职本科)2023届毕业生。
(二)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考试对象主要是在油气地质勘查单位、矿产储量评审单位、矿产储量评估单位、油气企业、矿业咨询等单位从事油气矿产勘查、油气储量估算、油气矿产储量报告编制、油气矿产储量评估、油气田储量管理、油气田开发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油气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调查的工作人员;各高等院校地质、矿产类本科(含高职本科)2023届毕业生。
(三)水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专业。考试对象主要是在地质勘查单位、地热开发单位、矿泉水开发单位、矿业咨询单位从事水文地质勘查、资源储量估算、地热与矿泉水矿产储量报告编制、地热资源开发、矿泉水资源开发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地热与矿泉水等水气矿产资源管理和地质调查的工作人员;各高等院校地质、矿产类本科(含高职本科)2023届毕业生。
(四)矿业权价值评估专业。考试对象主要是在地质勘查单位、矿山企业、矿山设计单位、资源开发单位、矿业权评估单位、资产评估单位、证券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矿业咨询等从事矿业权价值评估、矿产资源资产核算、产权管理、矿床经济评价、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矿业资本市场投融资、矿业法律咨询、尽职调查、矿业咨询等工作的专业人员;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从事矿产资源管理、产权管理、资源资产审计和地质调查的工作人员;各高等院校地质、矿产类、经济类、法律类本科(含高职本科)2023届毕业生。
四、考试科目
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矿业权评估经济与法律专业能力》《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3个科目。其中《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矿业权评估经济与法律专业能力》为公共科目,《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为专业科目。
《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分为:固体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水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矿业权价值评估,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五、大纲主要内容
本考试大纲规定了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的《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矿业权评估经济与法律专业能力》2个公共科目,《矿业权评估实务与案例》专业科目(4个专业)的考试目的、考试内容与要求,是应考人员复习备考的依据,是考试命题审题的依据。
附: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84号),中国矿业权评估协会组织制定了《2022年矿业权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现予发布。
附件:
1.考试说明
2.矿业权评估地质与矿业工程专业能力
3.矿业权评估经济与法律专业能力
4.矿业权价值评估
5.固体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
6.油气矿产资源勘查与实物量估算
7.水气矿产资源(地热矿泉水)勘查与实物量估算
中国矿业权评估协会
2022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