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推进地下空间调查试点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就开展2022年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工作有关事项加以明确。
通知提出,上半年自然资源监测主要是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评价框架下,统筹利用卫星遥感、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监测对象,掌握各地类面积、范围、分布和变化等情况;对现行国务院审批总体规划城市开展自然资源细化和补充监测、人文地理要素监测(其他城市、建制镇可参照执行)。
根据通知要求,工作内容包括地类变化监测、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推进地下空间调查试点、监测分析、构建自然资源监测网络、技术创新等6项。
关于推进地下空间调查试点,通知提出,充分利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地质调查、测绘等已有工作基础,选择具备条件地区开展城市地下空间、花岗岩地下空间、岩溶地下空间调查试点工作。围绕地下空间调查监测评价,协同空间规划、安全利用、用途管制、不动产登记等需求构建调查指标,获取地下空间类型、规模、形态、埋藏深度、空间连通性、地质结构等信息,为建立健全地下空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机制,全面开展全国地下空间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奠定基础。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具备条件的地方,积极准备申报参与试点工作。
通知提出,利用监测成果开展监测分析,支撑管理和决策。围绕国家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严格管理、监督、考核的需要,对三条控制线开展监测分析;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等国家重点战略区域开展监测分析;围绕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和文化遗产、自然灾害频发区域、边境地区等重要领域开展监测分析;围绕国家重点项目开展监测分析。各单位和各地可结合自身技术优势、区位特点和工作需求,统筹开展监测分析工作。
记者:吴启华
来源于:中国矿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