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走出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的“死胡同”?
辽宁省地矿集团 孟琪
近日,一位地勘事业单位的资深领导、专家发出这样的感慨:“改革四十年,打五场抗日战争的时间,最后改革走进了死胡同,呜呼!”那么,地勘事业单位改革的毛病究竟出在哪呢?
笔者首先正面表达,本人始终是地勘事业单位企业化的积极倡导者,但从来都是“野蛮企业化”的反对者。一个时期以来,地勘事业单位备受诟病。对待林林总总的讽刺、奚落,笔者是接受、拒绝参半。尽管有些说的是事实,但大多数问题是一个时代国家事业单位的共性“通病”。
别人身上的此类毛病能被忽略,而在地勘事业单位身上则被放大。更重要的是,指责地勘事业单位者其实并不了解这只队伍。这里仅以地勘事业单位冗员过多来说事。对此,大家得多少来一点点宏观思维、历史思维和哲学思维。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政府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安排本单位子女就业是一项份内的“硬任务”,通俗地说“谁家的孩子谁抱走”。这对地处就业环境较差地区的地勘事业单位尤为重要。也许地勘二代们不具备应有的学历,但他们对地勘事业单位的热爱却是不容质疑的。
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地勘行业大萧条的特殊历史时期,这些地勘二代们对稳定队伍起到了意想不到的特殊作用。一个地质队员野外工作几个月,如果他的媳妇具有一定的地质背景,夫妻二人在沟通与理解上就显得容易和轻松多了。
本世纪初,地勘市场需求节奏变化无常,高峰期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低谷期三个人干一个人的活,此时的“一业为主、多种经营”,发挥了重要的调节和缓冲作用。因此,我们不要简单地、机械地、片面地评价地勘事业单位的冗员及效率。
为了化解刚性人员与弹性项目的矛盾,自上个世纪九十年代起,地勘事业单位即在追求“勘查开发一体化”,可时至今日成功的案例又有多少呢?如果大多数省区成功了,那么没有成功的省区则怨自己学艺不精。但如果大多数省区失败了,那肯定是宏观层面的政策出了问题。
在其它行业,国有企事业单位经营国有资产是天经地义、顺理成章的事。可在地勘行业,似乎探矿权、采矿权只能掌握在地勘行政手中,否则便觉得国有资产无从保障。为此,不乏业内理论精英对此做过深刻的论述。
关凤俊先生的观点是:“无论从国家出资形成矿业权的历史过程,还是矿业权载体的地质资料掌握在地勘单位的实际情况,以及鼓励地勘单位向企业改制来考虑,甚至还有更多的理由,都说明国家将矿业权财产交付地勘单位经营并允许其获得经营收益是正确的。国有企业的全部财产都是国家交付企业经营的,而且国有企业拥有经营收益权。地勘单位也是国家所有的,而且现在还是属于事业单位性质,国家能将国有资产交付国有企业经营,当然也能交付地勘单位经营。”(《中国矿业报》2000年4月25日8版)。无人对上述观点进行过公开反驳,但却从未得到行业政策、产业政策制定者的起码关注。
2009年,原国土部在全行业组织开展“地质找矿改革发展大讨论”。在此期间,“探者有其权”的呼声不绝于耳。然而,在此后的十多年间,有的省区没有给地勘事业单位配置一宗探矿权。而精心设计的“探矿权交易平台”也几乎是“一张白纸”。
某省2016年6月开始全面实施转企,省政府决定给予“协议出让探矿权”的扶持政策。当初不乏有识之士进行过测算与论证,如果能够成功地建成一座优质矿山,我们便可完全摆脱对事业单位经费的依赖。但在落实过程中方知晓,其他企业应当缴纳的价款一点不能少。
更令人感到困惑的是,该缴纳的价款都缴完了,4年光阴已逝,当初政府部门明确的6宗探矿权1宗也没办下来。即便今天全部办理完毕,实施详查后并转为采矿权,完成矿山建设投产,平均也得五至八年时间吧?地勘企业的资金链条将如何来维系呢?
为什么要“探者有其权”,这是地勘行业生产力属性对生产关系的基本要求。因为地质找矿,不像建设高楼大厦,可以一张蓝图干到底,需要不断的深化设计。项目承担单位想多打个孔、少打个孔,根本没那个权力。更有一位资深的地质队员说,找不着矿我画十张图就够了,找到了矿得画百张图,与找矿者的利益一点不挂钩,谁愿意找矿呢?对找矿线索视而不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现象肯定出现过。
眼下,在某些省开始试行“净矿出让”。在此背景下,已经没有探矿权的概念了。政府批文就是依据,让地勘企事业单位打工做详查,然后经“招拍挂”后办理采矿权。不知这是否符合地质找矿的客观规律?这是否是业内期待已久的地质找矿新体制与新机制?
一位地质工作者曾经提出这样的疑问:“一个不算太大的小矿就能养活几百人。现在一个地市的地质队员也就几百个,怎么活得就这么难?我们干一辈子地质的人,谁的脑袋里都有点东西,如果政府给我们探矿权,我们不但不要政府的项目费,还可以反过来向政府缴费。”
这里要问,究竟是地勘事业单位的人是废物,还是政策设计者的立足点出现了偏差?此时,我又想起了十几年前一位地勘行政部门领导对地勘事业单位领导们的一句语重心长的劝诫:“你们不要总研究政府应该怎么管你们,你们多尊重点别人,别人就会多尊重你。”难道真的是地勘事业单位在思维方式上走进了误区?笔者再次陷入了沉思......
文章来源于公众号:讲道理的地动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