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促进广西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持续好转,助推矿产资源领域治理能力现代化,广西自然资源厅日前印发《关于改进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广西将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监管、联合惩戒、违法查处”的原则,逐步构建“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新机制。
广西矿产资源丰富,开发潜力巨大。但是,在开采利用过程中存在一些矿山企业不按开发利用方案开采造成资源浪费、留下安全隐患等问题,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现象也时有发生,亟需出台有力措施加强和改进监管工作。
《通知》提出,按照“分级负责、分类监管、联合惩戒、违法查处”机制,依托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整合矿产督察、储量动态监测、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等监管工作,全面实行依矿业权合同、勘查实施方案、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等对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管,同时推广卫星遥感、无人机、井下定位、大数据等新技术新方法,逐步建设科技管矿平台,通过“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实现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
不同类型矿产具有不同的勘查开采过程,易出现的违法违规情形也不尽相同。对此,《通知》分类明确了不同矿产资源的重点监管内容,以期实现精准监管。如,矿泉水等液体矿山资源开采,重点监督是否存在超勘查允许开采规模开采的情形;对露天开采矿山,则是推广通过卫星遥感,重点监管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等情况,有条件的也可以直接用无人机开展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