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贵阳3月30日消息(记者陈屹)3月30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2020年度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近日出台。方案要求各地要切实做好2020年度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019年,贵州省地质灾害呈现出发灾范围覆盖面广,发灾时段绝大部分发生在汛期,灾害类型比较单一,灾害规模以小型为主,人员伤亡均发生在未知隐患点等特征。2019年底,贵州省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10833处,遍及全省88个县(市、区、特区),受地质灾害威胁人数131.6万人,潜在经济损失约479亿元。全省地质灾害高发易发区域面积占全省国土面积的77%。2019年,全省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29起,死亡44人、失踪9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20607万元。成功避让地质灾害20起,避免人员伤亡2042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768万元,成功避让数占全年发生数量的69%。
这一方案预测,2020年贵州省地质灾害发生率总体趋高。受贵州地形地貌组合特征复杂,季节性降雨相对集中,工程活动容易诱发突发性地质灾害等因素影响,预估地质灾害发生总数在64起左右,灾害类型仍以滑坡、崩塌为主,规模以小型和中型为主,可能有少量大型和极少数特大型灾害。今年地质灾害的主要发生区域将在毕节市南部及西部、黔西南州北部及东部、六盘水市、安顺市、铜仁市等地。一般发生区在毕节市北部及东部、黔西南州中西部、贵阳市、遵义市、黔南州、黔东南州等地。
方案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清醒认识2020年地质灾害防治面临的严峻形势,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采取针对性措施弥补工作短板,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科学识灾防灾,纵深推进隐患排查调查;要“人防+技防”,抓细抓实灾害监测预警;突出重点区域,严防严控地质灾害风险。坚持“谁诱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在建生产矿山,及时消除采矿诱发的地质灾害风险。倡导“先搬迁、后开采”做法,提前化解因矿山诱发地质灾害引起的矿群纠纷。对旅游景区、学校、医院等特殊敏感区域,要隐患排查和应急处置,坚决封闭存在隐患和受隐患威胁的区域,迅速实施工程治理;强化综合治理,不断消除隐患安全风险。各市级政府要牵头全面清理截留、挤占、挪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资金等情况,对存在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门压实防治责任,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主体责任、组织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进行明晰,严防地质灾害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