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珠海市自然资源局获悉,为解决长期以来企业和群众经常反映的审批难、审批慢、来回跑等堵点和痛点问题,该局根据国家、省、市三级关于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积极开展了“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工作。
10月24日,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在广东省要求的基础上,结合珠海市工作实际,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担当深化改革,进一步突破创新,率先印发并实施了《建设项目用地选址与用地预审合并办理实施细则》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办理实施细则》。该局负责人表示,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提高政府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激发珠海市“二次创业”新动能,助力该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细则明确,将建设工程立项规划许可阶段的用地预审办理、选址意见书核发2个许可事项整合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1个许可事项;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核发2个许可事项合并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1个许可事项,并与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核发同步办理。细则对事项办理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层级、办理要求等做出明确规定。
细则强调,进一步精简申办材料,删繁就简;进一步大幅缩短办理时限,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办理时限由广东省要求的10个工作日大幅压缩到5个工作日;进一步减少审批前置条件,取消已缴清地价款作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办理前置条件;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实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全城通办”,申请人可就近提交纸质申请材料至全市任一行政服务大厅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事窗口。
据悉,细则实施1个多月以来,珠海市已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4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2份,总体审批效率提高了50%以上,社会反响良好。□ (祝桂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