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讯,新疆新鑫矿业(03833)公布,该公司已就陕西新鑫就西安投资对陕西明泰的申索收到的四份法院判决书及四份法院判决书乃有关陕西明泰向两间中国银行提取本金总额人民币3.3亿元的四项贷款的项目寻求中国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
根据该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陕西新鑫已向中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四份独立再审申请书,以搁置四份法院判决书(已经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及判定西安投资须支付费用。
该公司已于2019年6月24日获知悉,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日期为2019年6月19日的三份独立判决书中作出判决,将三宗相关案件(该等案件有关总贷款本金额人民币2.3亿元(单位下同)的三项贷款加利息及其他开支)发还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且已中止执行该三份法院判决书。
截至2019年6月25日,该公司尚未收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第四份法院判决书的裁决。该集团于2019年3月22日基于最坏情况下的预测,就西安投资的申索已计提了未决诉讼预计负债约人民币1.61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