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学,是与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并列的自然科学五大基础学科之一。狭义的地质学是研究地球的物质组成、内部构造、外部特征、各层圈之间的相互作用和演变历史的知识体系。但是,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研究门类不断细化,以及各学科领域之间的相互交叉,地质学又衍生出一系列的分支学科。
这其中大家比较熟悉的分支学科主要有:
研究地球物质组成的:矿物学、岩石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学、同位素地质学、土壤学;
研究地球历史的:地史学、地层学、古生物学、前寒武纪地质学、第四纪地质学;
研究地壳运动的:构造地质学、火山地质学、地震学;
研究地表特征和地质作用的:地貌学、冰川地质学、海洋地质学、动力地质学;
研究和开发能源及矿产资源的:矿山地质学、矿床地质学、石油天然气地质学、煤地质学、水文地质学;
研究人类生存环境和工程建设的:工程地质学、环境地质学、灾害地质学;
研究相关技术科学的:勘查地球物理学、勘查地球化学、地质调查技术、地质勘查技术、探矿工程技术、地球物质的测试分析技术、地质测绘技术、遥感地质学、地质信息技术等。
其他:还有农业地质学、经济地质学、军事地质学等等。
不过,除了以上这些地质学分支之外,还有一些却并不为大家所熟悉,下面我们就来介绍几种比较另类的地质学。
法庭地质学
“法庭地质学”顾名思义就是研究地质学相关内容的法庭科学,是以土壤物证为主要研究内容的一种现代科学技术。地球上的土壤系统十分庞大也十分复杂,既能指一个宏观的大概念,同时也可以指某个局部地域的特定土壤。土壤系统包罗万象,受到不同的地形、气候、初期地质等非生物因子及微生物环境、人类活动等生物因子的影响,所包含的的微生物群体、动植物残体和各种金属都有差异。
因此,法庭地质学不仅仅是作为一门学科而建立,更是在地质学知识的基础上,通过科学的方法对各种土壤进行分析总结,从而在认定犯罪嫌疑人与犯罪现场的关系上提供极为重要的证据,为案件的侦破提供线索。
1908年,在德国巴伐利亚州的罗肯豪森附近,一个名叫玛尔加伊特·费尔伯特的妇女被人谋杀了。当时负责此案的乔治·波普开始搜集案件的证据,通过对当地民众的走访,案件的调查重心很快集中到一个偷猎者身上。但是经过询问,嫌疑犯并不承认自己当天去过案发地,反而说自己当天在自己的农场干活。值得注意的是,该嫌疑犯的妻子在案件发生的前一天刚好把她丈夫的衣服和鞋子都清洗过了。细心的乔治·波普发现,嫌疑犯家周围地面上留有许多绿色的鹅粪;嫌疑犯的农田里可以发现斑岩、乳石英和云母的碎片;而在犯罪现场的泥土中,波普找到了红水晶、含铁量丰富的红色黏土。
波普对犯罪嫌疑人的鞋底进行了观察并发现上面含有3种泥土。最上面那一层,也就是最早沾上去的那层泥土含有绿色的鹅粪以及其他地质材料,与嫌疑犯家门口路上的泥土相匹配。中间那一层的泥土含有红水晶和红色黏土的颗粒,与犯罪现场(发现尸体的地方)的泥土相匹配。最后沾上去的那层泥土含有煤灰、砖块碎片、水泥以及其他尘土物质。通过当地居民的帮助,波普发现这最后的一层泥土与城外的一处地方土质相匹配,于是他带领警察赶到此处,发现了嫌疑人的枪支与衣物。而嫌疑人声称自己在农场干活,但是并没有在其鞋底发现相应的泥土痕迹,因此可以确定嫌疑人在撒谎,他便是真凶。通过对嫌疑人鞋底的泥土分析,不仅确定了他是作案人,同时对整个案件的过程也做出了准确的推测,并最终借助法庭地质学知识找到了作案工具。这就是古老而著名的“费尔伯特案”,也是法庭地质学在案件侦破中的应用典范。
今天,科技的力量日新月异,研究方法也变得多种多样。如利用扫描电镜-X射线能谱仪对土壤物证进行检测,就可以绘制出有关土壤的矿物三角图,更加精确地确定土壤物质的特定属性。如若能取得相关嫌疑人的衣裤、鞋袜等物就可以提取粘附在上面的泥土或污点,同时利用矿物三角图知识,对两种物质进行对比检测,最终可以确定嫌疑人是否到过案发现场,为案件提供依据。再如可以通过对样本中微量重矿物质进行检测,通过结晶情况将内部组成和化学性质反应出来。有些矿物质具有很强的地域性,如黑云母及其风化后的物质在花岗岩区域的粗糙沙石表面上非常常见。
风水地质学
风水学,乃是传统五术之一相术中的相地之术,即临场校察地理的方法,目的是用来选择宫殿、村落选址、墓地建设等方法及原则,叫地相,中国古代称堪舆术。著名风水考略家史箴先生撰文认为:“风水”别名地理,或为地学,故风水家又多称地理家、地师等。但是,古代风水学从内容到形式却浸染了许多迷信的色彩,需要我们用现代科学的观点正本清源!
风水地质学,顾名思义就是这么一门利用现代地质学知识对传统风水学进行科学解释的学科。在风水学的许多方面,地质科学都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有人认为,“风水学”是中国先民认识自然、利用自然的积极探索的成果,是“朴素的应用地质学”。
图示为风水龙脉图
著名地质学家李四光1923年就曾在北京大学地质研究会上做过一场题为《风水之另一种解释》的演讲。
李四光认为:伦敦之所以为伦敦,有人以为纯系偶然,其实大谬。伦敦地盘的构造像一个盆形,故名伦敦盆地。盆中都是为四边翘起中间凹下的地层填满。那些地层的构造对于造天然喷水井非常相宜。因为有这种天然的便利,所以当初有许多人家积居在伦敦盆地的中间,渐渐繁盛,于是才有今日的伦敦。巴黎之所以为巴黎,也可用同样的理由解释。不要说这种大地方,就是极小的一个村落,一条道路的存在,只要仔细的考察,往往能找出地下的原因出来。比如一个小折皱;或是一个地层中的小裂缝;或是一层特别的岩石的露头,都可为收集居民的原因。常在实地调查地质的人,都知道这种奇怪的事实。综括以上种种,可以下一个断案:那就是地下的种种情形有左右地上居民生活状态的势力。那种势力的作用,常连亘不断。它的影响虽然不能见于朝夕,然而积久则伟大而不可抗。
考古地质学
考古学和地质学看似两个不同的学科,但就考古学的研究过程而言,它在很大程度上要求助于各有关的自然科学的技术和手段,尤其是地质学中的第四纪地质学、地层古生物学、岩石矿物学、地球化学等,从而使我们能够更全面地和科学地提取遗址中的信息,认识并恢复古代人类社会的历史。从这方面讲,考古学的发展和地质学息息相关。两者相互作用, 交叉渗透,使两者本来存在的关系, 显示得愈来愈密切,即产生了新的边缘学科——考古地质学。
对人工制品进行岩石学研究的最早地质学家之一是法国矿物学家 A Damour 博士。他于1864年分析了一批凯尔特人使用的硬质石斧,以后几年又分析了黑耀岩制品,并探讨了其可能的来源,开创了地质学者研究考古的先河。
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人类考古学研究人员开始把地质研究应用于环境的恢复。70年代以来,考古学和地质学的结合在美国得到了较大的发展,形成了考古地质学。
所以说,考古地质学是一门利用地质学方法进行考古学研究的应用地质学。
除了以上这些,大家是否还知道其他不为人熟知的另类地质学?欢迎留言分享。
(地一眼编辑:杨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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