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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亿元,新疆地质勘查项目招标!

  • 2019-04-08 17:41:55
  • 来源:矿业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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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

2019年自治区地质勘查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19年第10次党组(扩大)会议决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对2019年自治区财政出资地质勘查项目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及内容 

2019年自治区地质勘查招标项目一览表



二、招标工作简要说明 

通过公开招标选择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项目工作需要,对参与投标单位的综合实力进行优选。主要内容包括:

(一)业务能力:包括同类项目以往业绩、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人员业务素质与水平、装备水平、管理水平、社会诚信等。

(二)技术水平:本项目工作方案和技术路线的先进性。

(三)预算质量:项目预算按照《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概预算编制与审查暂行办法》编制,预算标准参照中国地质调查局2009年10月制订《地质调查项目预算标准(试用)》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 

(一)招标公告的发布

招标公告在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网站每天发布;在《新疆日报》刊登一次。

(二)招标文件的发售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贰仟元整,可以电汇或转账方式交入指定帐户(缴纳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报名时不收取现金。

缴纳账户:

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请登录官网查询

开户行:招商银行乌鲁木齐分行营业部

发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2楼。

公告及标书发售日期及时间:2019年4月1日至4月8日(工作日),每日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

资料费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4月8日下午18:00。

各投标人请在标书发售处购买招标文件(谢绝邮购),招标文件发售后,不退不换。

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时,领取人必须同时提交下列文件:

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投标单位复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须说明拟投标项目序号、名称;投标单位全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

3.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书的接收 

投标书接收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书递交方式与地点:由投标人于2019年4月23日9:00前,自行递交至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广场联合大厦B座12楼。

招标人对收到的投标书予以登记。不接收在规定期限后送达的投标书。

 七、开标 

项目开标日期为2019年4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招标文件。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质勘查基金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52号

邮 编:830001

联系人:王乐民(基金中心) 电话:0991-2626397

李海峰(交易中心) 电话:0991-281357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4月1日

 


 

(地一眼编辑:杨为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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