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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通信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2)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89-2737-6365(VX)
(2)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3)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189-2737-6365(V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