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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对于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有哪些制度要求?长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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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编号:2022063466 admin发布

2022-06-06 09:26:44

  • 西安市 位置
  • 个人属性
  • 国土空间规划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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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先生

18149016675 (查询中... 0条发帖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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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格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
明确规定了
严格规划许可管理和实行规划全周期管理
等方面具体措施


坚持先规划、后建设,严格按照国土空间规划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规划许可,不得实施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得以集体讨论、会议决定等非法定方式替代规划许可、搞“特事特办”。
 
严格依据规划条件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开展规划核实,规划核实必须两人以上现场审核并全过程记录,核实结果应及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无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的建设项目不得通过规划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农村地区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和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加强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
 
加快建立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作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的依据和支撑。
 
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
 
加强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要求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并提出改进规划管理意见,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适时向社会公开城市体检评估报告,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监督检查责任。
 
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做好批后监管。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对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梳理,依法依规分类加快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