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服务“六稳”“六保”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1〕10号)有关精神,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项目开工建设,出台四项主要措施!河北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其中涉及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是在“统一审批流程”中的“推行区域评估”这样表述的。
什么是地震安全性评价
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指在对具体建设工程场址及其周围地区的地震地质条件、地球物理场环境、地震活动规律、现代地形变及应力场等方面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采用先进的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方法,按照工程所需要采用的风险水平,科学地给出相应的工程规划或设计所需要的一定概率水准下的地震动参数(加速度、设计反应谱,地震动时程等)和相应的资料。
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内容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是根据对建设工程场址和场址周围的地震与地震地质环境的调查,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通过地震地质、地球物理、地震工程等多学科资料的综合评价和分析计算,按照工程类型、性质、重要性,科学合理地给出与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相应的地震动参数,以及场址的地震地质灾害预测结果。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场地和场地周围区域的地震活动环境评价、地震地质环境评价、断裂活动性鉴定、地震危险性分析、设计地震动参数确定、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分级
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划分为以下四级
Ⅰ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的概率分析和确定性分析、能动断层鉴定、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Ⅱ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Ⅲ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区域性地震区划和地震小区划。
Ⅳ级工作包括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
据介绍,“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是指在开发区工业园区、新区等特定区域范围内,由政府负责提前完成建设项目审批所涉及的具有区域共性特点的前置性评估评审工作,形成整体性、区域性评估成果,提供给进入该区域的建设项目免费共享使用,单个项目建设审批时,不再单独对该项目进行评估评审。同矿产资源、环境影响评价一样,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也是区域评估的一种。
据了解,以往针对单个项目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存在评估周期长、费用高、相近区域重复开展等问题,而通过实施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把按项目评估变为按区域评估,把企业行为变为政府主动服务行为,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显著提高政府服务效率,减轻企业负担,对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助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河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共分5部分,24条。包括总则、适用范围和工作要求、技术审查和使用要求、监督管理、附则等。按照《河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省地震局牵头成立了河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库,由从32个单位中遴选出的111名专家组成,保障了专家的广泛性和专业性。下一步,省地震局将会同省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河北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尽快落实见效。
♦♦♦♦♦♦
陕西省震灾风险防治中心,陕西省地震局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承担地震灾害风险调查、评估、防治等工作;承担地震灾害损失预评估,承担震后烈度评定、损失评估、科学考察等工作;承担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活动断层探察、地震区划、灾害隐患监测等地震安全技术服务和科技成果转化等工作。业务联系:13892834264(微信同号)